自2011年1月1日起,預先減少包裝用量、包裝重復使用、包裝材料循環(huán)再生等將有國家標準可循。
一些業(yè)內專家認為,未來包裝紙業(yè)憑借紙包裝可循環(huán)利用特性,將受益于包裝減碳國家標準出臺。
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于今年8月發(fā)布了“2010年第三號國家標準批準公告”,其中包括6項與包裝和環(huán)境相關的標準。這6項標準分別是《包裝與包裝廢棄物第二部分:評估方法和程序》(G B/T 16716.2-2010)、《包裝與包裝廢棄物第三部分:預先減少用量》(GB/T 16716.3-2010)、《包裝與包裝廢棄物第四部分:重復使用》(GB/T 16716.4-2010)、《包裝與包裝廢棄物第五部分:材料循環(huán)再生》(GB/T 16716.5-2010)、《包裝回收標志》(GB/T 18455-2010)、《包裝與環(huán)境術語》(GB/T 23156-2010)。
公告指出,這6項標準全部是推薦性國家標準,其中,《包裝回收標志》是對2001年版標準的修訂,其它5項標準是新制定的標準。
這6項標準的主要起草人之一、中國出口商品包裝研究所科技處負責人說,出臺這批標準旨在降低包裝行業(yè)的資源消耗,減少廢棄包裝對環(huán)境的影響。
值得關注的是,無論是新制定的標準還是修訂的標準,均參照或等同采用了相關歐洲標準。
這6項標準對包裝減碳的要求覆蓋了包裝生產、流通、回收的全過程。
《包裝與包裝廢棄物》標準提出,要運用預先減少用量、重復使用、回收利用等技術措施,合理利用和處理包裝廢棄物,減少廢棄物處理時向環(huán)境的排放。